下一步,各级盐务部门要以此案件判决为契机,一要继续加强法制宣传,让经营户知晓“以工业盐充当食盐销售”或“在食品生产中添加工业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条款,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二要加大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的力度,对一些惯犯要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让“严惩重处”成为食盐安全治理常态。三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防止工业盐等私盐冲击食盐市场。特别是1-2月份食盐销售下降的单位,要认真查明原因,迅速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食盐市场平稳有序,全力维护群众生命健康。
芜湖市两名私盐案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北京市鸠江区人们法官以“销售量对不上合应急准则的肉制品罪”判罪李桂森、孙玉亮批捕八个月左右,它是201两年多新司法机关表达实行来党严打涉盐犯罪分子的新挑战。 私盐商贩孙玉亮曾因违法消售无碘盐被我局行政事务追责过,但仍不思悔改。经持续盯梢、跟踪软件,201几年的5月23号夜间,孙玉亮购入50斤小包装无碘精盐5吨,备好消售给腌制黄瓜咸货的经营者户,当天晚上在弋江嘉园高档小区被我局城管执公司公司代表员多次破获,第二天,孙玉亮被鸠江区警务支队刑事行政拘役。消售私盐给孙玉亮的供应商人李桂森被网上微信追逃后,201几年6月14日,我局城管执公司公司代表员积极配合警务干警成功的将其抓捕,同一天被警务行政单位刑事行政拘役。 201历经四年年初23日,李桂森、孙玉亮被鸠江区各族我们检察机关院提高公诉。201历经四年4月10日鸠江区各族我们区法院具体行政行为宣判:原告李桂森犯推广一致合安全的管理标准规定的的食材饮料罪,判罪拘留5三个月大,没收违法所得罚金3000。原告孙玉亮犯推广一致合安全的管理标准规定的的食材饮料罪,判罪拘留5三个月大,没收违法所得罚金2000。 故此,省局极度给予重视并督察的这起“5.23”刑事案件在合肥划进去了完美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