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六安徽盐.龙湖湾售楼部(A1#-A4#楼)项目,坐落在安徽省六安金安区皋城路与新河西路交口,售楼部(A1#-A4#楼)为3层,亮化部分长度约270米,装饰灯及投射灯详见清单及设计图纸。
二、询价内容
本次询价内容:徽盐.龙湖湾售楼部(A1#-A4#楼)项目楼体亮化工程及景观示范区树灯、草坪灯及灯带工程。包括亮化方案及施工图优化设计、亮化系统工程的设备与材料的供应及其运输、包装、现场仓储,系统与应用、设备安装、布线施工和电气接线施工,施工期间安全文明,系统调试、调试以及相关系统的联调。系统正式移交业主之前的试运行和维护系统,技术培训和系统正式移交后的技术服务于支持。编制系统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竣工验收,利润、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三、质量要求
1、报价人所提供产品的质量、安装施工工艺、测试手段及方法都应符合国际、国内最新颁布的标准和规范要求。
2、报价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无破损的、并为原厂包装,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如不符合,投标人应负全责,并免费更换全部不合格产品,所有因产品规格不符,质量不符及因产品损坏而造成的工程延误和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招标人保留终止合同和向投标人索赔的权利。
四、参加单位资格要求
1、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业绩;企业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工程业绩工程质量合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下同);
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件。提供往前追溯一年的参加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和缴纳明细。
5、所投灯具生产企业必须具备IS09000认证。
6、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国法律和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管理条例、办法和规定。
五、建设标准及施工要求
1、建设标准
设备选型标准
1)成熟性:本工程主要系统设备应选用行业主流品牌,并已得到成熟应用的产品。
2)先进性:同一品牌设备选用新系列产品,不得选用已淘汰或即将淘汰的系列产品。
3)可靠性:所有系统设备应具有较高的可靠性和容错性,具备长期稳定工作的能力,同时还考虑可靠性和低运行成本两方面的因素。
4)开放性:所有系统设备应选用标准化产品,设备选型应用与技术发展的趋势相适应。遵循开放性原则,软件、硬件、通信借口、网络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管理系统等应符合国际标准,使系统具备良好的兼容性和扩展性。
5)方便性:应选用较易学习掌握、操作简便和维护容易的系统设备。
系统配置标准
1)适用性:系统配置应根据建筑使用功能的实际需求,遵循适用性的原则。
2)易集成:系统配置应满足实际高度集成性要求,尽可能减少系统集成的中间环节和集成的技术难度,使集成系统具有整体的先进性能。
3)高性价比:在实现系统先进性,可靠性的前提下,系统的配置应具有高性价比。
2. 施工要求及主要内容:自行根据效果图和设计施工图进行亮化优化设计,达到预期的亮化效果。
六、报价说明
1、报价人根据询价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报价书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及工程量与询价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及工程量保持一致,否则作为废标处理。报价人对询价文件如有疑异,需要在2018年7月29日前提出。
2、本工程的控制价:48万,超过控制价金额的报价作为废标处理。
3、施工工期要求:15个日历日。
4、参选单位必须承诺:未经询价方许可,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已经发现将立即终止合同,并赔偿由此造成询价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5、成交原则:我公司将组成询价小组,在满足工程采购需求与图纸设计要求,工程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由询价小组根据参选单位提供的报价,施工工期限,质量标准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合理有效低价的原则确定合作单位。
6、参选单位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一经做出报价,有效期内不可撤回。
7、与参选单位拟签订合同条款
7.1、招选人与合作单位应根据本询价函的规定,签订正式合同。
7.2、合同价款:合同总价,综合单价,结算时价格不予调整。
7.3、付款方式:每期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每期合同价款的70%,结算审计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支付(无息)。每次支付需提供等额有效增值税发票,如不能提供增值税发票,询价人有权扣除询价人因此多交的税款。
7.4、结算方式:设计变更、签证清单报价没有的参照安徽省2018年清单计价规范下浮20%计取。
8、中选方施工用水、电按实际使用计量,费用由中选方承担,工程实施中如有对楼体损坏,应免费维修。
9、投标报价包含亮化设计费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20000.00元),不再单独列项,由中标单位支付设计单位。
9、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9.1、供应商所使用的工程原材料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检测标准,材料设备使用前需向询价单位提供合格的材料出厂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及进场复试报告等资料。
9.2、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9.3、报价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定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
七、材料要求:
1、本次招标所有材料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
2、实际效果与设计方案、效果图一致。
3、灯具品牌采用如下:
(所选用品牌投标时必须提供灯具样品及灯具厂家授权原件,灯具厂家授权原件随经济标密封)
序号 |
材料名称 |
品牌 |
厂家 |
芯片 |
选用1个品牌 |
备注 |
1 |
灯具类 |
AD |
广州奥迪通用照明有限公司 |
晶元、欧司朗(原厂封装) |
|
投标单位任选其一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
真本 |
广东真本照明有限公司 | |||||
中跃光电 |
深圳中跃希光科技有限公司 | |||||
爱克莱特 |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电线及电缆采用安徽华宇、合肥绿宝、正泰、铜冠、上海南洋;电缆套管:联塑、中财、三联;不锈钢户外配电箱内元器件品牌:施耐德、正泰、德西力;开关电源:常州创联电源或同等品牌。
八、报价截止时间和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1、报价截止时间:2018年8月11日17: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顺序逐条做出实质性响应。
(1)报价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法人委托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2)报价清单及分部分项报价明细;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4)拟排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社保证明和缴纳明细等;
5)近三年完成的亮化系统工程项目情况;
6)培训于技术支持方案;
7)报价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
(2).技术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详细说明亮化系统的技术性能,包括:系统构成、软硬件设备配置、信息接口、系统整体技术性能、主要设备技术参数与性能;
2)符合本工程询价文件要求,系统设备的选型与配置在经济性、先进性、合理性、适用性等方面的技术方案与措施。
3)报价产品(设备、线缆与配件)的技术规格及技术参数;
4)系统施工时与其他工程承包商的配合要求及条件;
5)系统使用环境要求。
以上资料装订成册,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招选人可根据报名材料选择询价入围单位,对未入选的单位不作解释。(报名时,需现场提供原件)。
以上资料装订成册,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九、联系方式
招选院校:广东盐业银华投资的有局限新公司
ip地址:六安市皋城路与福田北路交口徽盐龙湖湾市场营销平台成本费期货合约部
固定电话:0564-3630952
接转传真:0564-3630937
图片附件:1、城市亮化道路施工图纸、效果好图(智能版)注: 零件过大请去联系盛工、孙工
2、过程中量申报单最新报价单(电子厂版)
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