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工程名称:徽盐·龙湖湾A1#-A4#楼商业店招工程。
2、工程实施地点:六安市长安北路西侧胜利路南侧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比选范围:徽盐·龙湖湾A1#-A4#楼商业店招,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深化设计、制作、安装。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验收
三、质量标准:
严格按比选文件约定的内容及比选人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比选人使用要求及国家和六安市城管等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四、工期要求:
20个日历天。以接到监理公司开工通知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制作及安装工作。除比选人原因以外,不能按期交付使用,每拖延一日,罚1000元。
五、报价须知:
1、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资金在伍拾万元以上的国内外文化广告传媒公司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业绩:企业近五年(
4)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踏勘现场:参选人可对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报价函和施工所需的各项资料,参选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和风险,考察现场的费用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参选人因考察现场而引起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损失、损坏费用自理,比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凡参加本次比选的参选人被视为己充分认识和了解工地及周围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有关或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等情况。
3、现场安全要求:中标人应根据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安全等技术规范要求,严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服从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并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本工程内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不可抗力除外)的所有责任均由参选人承担,与比选人无关。据六安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做好工地现场和运输途中的文明施工工作,服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比选人的管理,如因报价中标人未能做好文明施工工作而遭到投诉或相关处罚,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4、 商务报价要求:
1)参选人应充分分析市场的价格变动风险及本单位的承受能力,不得低于成本报价竞价。
2)参选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有关的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比选单位和比选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参选人应保证所提交给比选单位和比选人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
4)参选人应认真阅读比选函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参选人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函没有对比选文件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参选人的风险,因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报价将被拒绝。
5)参选人应充分考虑到施工现场及施工周期以及本项目的其它有关特点。
6)报价方式为:根据比选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比选人自主进行优化设计,结合本工程特点自行报价。
7)比选人不接受未能被接纳参选人的查询,也不对不接纳报价原因做出解释且报价资料将不退回。
8)工程保修期为贰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计。
9)工程款支付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70%,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结算款95%,余款5%待质保期满后支付。(付款前,须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10)参选人自行负责对接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手续办理和协调工作,如发生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11)工程现场条件:参选人需考虑场地的布置、施工范围场外道路可通行运材料车辆、供施工设备及材料进场,工程施工用水、电各接驳点、管线及费用由参选人自行解决承担。
12)本次比选招标人设定最高限价人民币12万元(壹拾贰万元整),参选人高于此报价的,将被拒绝或废标处理。
六、比选文件的澄清:
在报价截止时间工作时间内,比选人主动地解答参选人提出的需澄清问题。联系人:盛先伟、郭峰,联系方式:0564-3630952(图纸请联系郭工)
七、报价函的组成、签署和包装
报名人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以上资料须整理装订成册。参选人提交的报价函应根据比选文件内容作出全面响应,包括企业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业绩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报价等,以上资料须整理装订成册密封,报价函未密封、或未加盖公章均属无效报价函。
八、报名及投标时间和地点
1、报名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17年5月 5日上午10:00。逾期不再进行报名。报名时由企业法人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明、资质证书等和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名的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代表持授权证明文件和上述文件本项目不用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六安市光明东路与新河西路交汇处徽盐湖公馆营销中心二楼成本部
2、该项目的报价文件请于2017年5月5日10:00时前送达六安市光明东路与新河西路交汇处徽盐湖公馆营销中心二楼成本部,联系电话0564-3630952(请将报名资料及报价清单一并提交)。
九、成交原则
我公司将组成比选小组,在满足工程采购需求与图纸设计要求,工程质量和服务相等、合理低价的前提下,由比选小组根据报价公司提供的的报价、施工期限、质量标准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中选单位。该项报价一经比选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一经做出报价,有效期内不可撤回。参选人应根据比选文件中各项要求编制报价函,一切降低本比选文件要求的报价函均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十、结算方式:实际完成工程量±设计变更±现场签证
10.1单价执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没有的参照安徽省2005年清单及其消耗定额,低类取费,总价下浮20%;清单人工费采用68元/工日,合同期内政策性文件不予调整,材料费按《六安市场信息价》。
10.2零星用工:120元人民币/工日(含税金等所有费用)。
10.3招选人有权对工程范围进行调整,中选人不得由此提出索赔要求。
10.4 本次比选工程量详见设计施工图纸。
十、其他
本次比选公告将在“安徽盐业信息网(//www.ahsalt.com/)”发布招投标信息。比选文件如有修改及答疑等均在本媒介发布,参选人在截止日前请随时关注本媒介,不再另行通知,因此造成的影响由参选人自行负责。
零件1:徽盐龙湖湾A1#-A4#楼餐饮业店招设计图(電子版)(请取得联系郭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