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安徽盐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对六安徽盐?龙湖湾
(长安厂B地块)住宅小区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单位进行公开比选活动,现将有关比选情况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六安徽盐?龙湖湾(长安厂B地块)住宅小区工程位于六安市内,总占地面积约为10.8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33.51万平方米,容积率2.53。
二、比选内容
六安徽盐?龙湖湾(长安厂B地块)住宅小区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包括“负责全过程造价控制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审核、负责审核拟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负责与施工单位结算对账并出具工程结算初审一审报告等”)。
三、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咨询单位,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有效的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自本参选文件发布之日起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部门行政处罚(须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此条件不作为参选的必要条件,仅作为是否中选的参考条件)。
3.参选单位具有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4.参选单位业绩要求: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有不少于2个30万㎡及以上的房建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审核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
5.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从事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满6年,在参选单位注册满4年及以上,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拟派驻现场负责人要求:具有造价员及以上资格,从事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满6年,在参选单位注册满2年及以上。
驻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项目负责人每月驻现场不少于5天,均必须参加项目公司考勤。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有不少于1个30万㎡及以上的房建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审核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
拟派驻现场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有不少于1个15万㎡及以上的房建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审核项目中担任驻现场负责人的业绩。
7.招选人对中选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驻现场负责人进行面试,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换,如更换需书面征得招选人同意。
8.项目负责人、驻现场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为参选单位员工(提交参选文件时往前追溯一年的参选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和缴纳明细)。
四、其他说明
1.参选单位需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报价(可参照皖价服【2007】86号文收费标准),一经报价后参选方不可调整;招选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参选方作出调整(参选方认可后)。报价有效期为90天,有效期内不可撤回。
2.参选单位应根据比选公告中各项要求编制报价函,一切低于成本(或违背有关行业规定的收费标准)的恶性竞争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3.参选单位必须承诺:未经招选方许可,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否则招选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由此造成招选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4.成交原则:我公司将组成比选小组,在满足资质要求的前提下,由比选小组根据参选单位提供的的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方案、报价、项目负责人、驻现场负责人及项目班子配备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合作单位。
5.与参选单位拟签订的合同主要条款
5.1招选人与中选单位应根据本比选公告的规定,签订正式合同;
5.2合同价款:参选人所报的项目咨询服务费综合单价(费率)在整个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予调整;
5.3.1付款方式: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费主要分基本服务费(占总服务费50%)、考核服务费(暂定占总服务费20%)、质量保证金(暂定占总服务费30%),具体比例可协商。基本服务费自合同签定生效后、项目实际开工之日起,每季度支付一次,每次付款额为每季度审定的当期工程进度款总额×费率×50%;考核服务费自合同签定生效后、项目实际开工之日起,每季度支付一次,每次付款额为每季度审定的当期工程进度款总额×费率×20%;考核按季度进行,每次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不扣留考核服务费。若发生一次考核不合格的情况,不支付不合格季度考核服务费;若发生两次以上考核不合格的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依据法律及合同规定给予甲方赔偿。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跟踪审计单位出具工程跟踪审计报告(报告内容经招选人认可),跟踪审计单位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审核出具工程结算初审一审报告(审核结果经招选人确认)后,招选人另行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对工程结算初审一审报告进行复审,如复审报告结果与工程结算初审一审报告结果误差超过
±3%,招选人有权拒绝支付质量保证金,如给招选人带来损失的,招选人可向中选人按合同咨询服务费的10%至30%进行索赔;如复审报告结果与工程结算初审一审报告结果误差不超过±3%,质量保证金在复审完成出具复审报告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如有扣费,扣除后余款)。
6.中选方在实施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合同规定的所有工作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选方承担。
7.招选人发现参选人有挂靠、弄虚作假等现象,一律视为废标,已签订合同的,招选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此给招选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参选人承担。
8.中选方审査施工进度款,并提出当月(期) 付款建议书;对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要及时审查,对该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反映在当月(期) 付款建议书上(作为考核重要内容)。中选方按期将进度款及变更和签证审核工作成果的软件电子版、计算稿电子版提供给招选人。一审报告出具后中选方将一审结算文件的软件电子版、计算稿电子版、工程造价分析表提供给招选人。
9. 中选方按招选人要求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 市场询价等项目有关咨询资料。 在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 根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咨询意见。
五、参选文件组成
1.参选文件分为二个部分
1.1技术部分
编制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审计方案,含审计目标、范围、内容、程序、方法及人员安排和承诺;以及本比选公告“三、参选单位资格要求”部分的所有内容,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复印件,视为此项无效)。
1.2商务部分
商务报价函(采用费率报价,按附件要求制作,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需原件)。
六、参选文件提交时间和地点
1.提交截止时间: 2016年 3月 10 日下午17:30,每日提交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以上均为北京时间);
2.提交地点:
合肥市新站区胜利路1366号安徽盐业大厦16楼(财务审计部)
七、联系方式
招选单位:安徽盐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新站区胜利路1366号安徽盐业大厦16楼(财务审计部)
联 系 人:戴工
电 话:0551-65282480
传 真:0551-65283137
安徽盐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