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需要,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选单位)拟对徽盐?湖畔明珠项目一期旋挖钻成孔灌注桩基础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比选活动,现将有关比选情况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占地112.36亩,容积率2.6,总建筑面积222579.9㎡ 其中地上194578.47㎡,地下27939.85㎡。由17栋楼和地下车库组成。其中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120994.8㎡,其中地上111150.9㎡,地下9843.94㎡,包括1#为31层住宅办公,2#为18层小高层,6#、7#、8#、9#、17#、15#等为33住宅楼,16#为2层沿街商铺及1#、2#地库及附属工程。本次比选为项目一期的基础工程中旋挖钻成孔灌注桩其中孔径800的共计284根、孔径900的为2根)。
二、比选内容
徽盐?湖畔明珠项目一期旋挖钻成孔灌注桩基础工程。具体如下:
1、桩基工程:包括桩基的供应和施工。桩基工程量约 1809 米。包括但不限于空头土方、成桩、场区内转机,土方清理,钢筋笼制安,桩基检测,场地移交前的排水以及总包配合等工作,实际数量按现场确认的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土方清理至基坑外小区内指定区域。
以上承包范围招选单位有权进行调整,参选人遵照执行,不得因此向招选单位提出索赔。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需具备主项资质为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参选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商业信誉,合同履约能力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参选人近一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特殊及关键岗位操作工人必须持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操作证。
3、企业业绩:参选人近三年(2012年7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类似合同总金额在500万元以上项目的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及业绩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下同),工程质量合格。且无不良记录。外地参选人还须办理进六安(或安徽)备案手续;比选前请自行查阅安徽省住建厅建市[2011]217号文和项目所在地的相关文件。
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参选人注册),且参选时无在建工程;近三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有一个类似合同总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及业绩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下同),工程质量合格,且无不良记录。
5、参选人需提供招选人对其进行企业考察及在六安(或合肥)1-2个类似业绩项目考察的条件,如不接受招选人的考察,取消比选资格。
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四、比选程序要求及说明
1、本次采用资格初审方式,即先行报名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确定参选人,再给参选人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资料,参选人根据资料参与报价;参选人应自行承担比选期间编制标书和递交标书等全过程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比选结果如何,招选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招选单位无须对中选人的选定做任何解释。
2、施工工期要求:单体20个日历日,标段总工期90个日历日。(也可根据图纸自行报出工期,具体施工日期以招选单位通知为准)
3、参选人必须承诺:未经招选单位许可,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一经发现将立即终止合同,并赔偿由此造成招选单位的一切经济损失。
4、成交原则:招选单位将组成比选小组,在满足工程采购需求与图纸设计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由比选小组根据参选人提供的的报价、施工期限、质量标准、售后服务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有效合理低价原则确定推荐中选人。必要时,比选小组对参选人(含施工业绩项目)进行考察,并结合考察情况选定推荐中选人。
5、参选人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一经做出报价,有效期内不可撤回。
6、参选人应根据比选文件中各项要求编制报价函,一切降低本比选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文件均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7、与参选人拟签订的合同主要条款
7.1 合同价款:报价人所列的分类项目综合单价,结算时价格不予调整。
7.2 付款方式:参选人可以提报比招选单位提供的付款条件更优惠的方式,作为本次是否中选条件之一。
8、施工水电计费:
中选人的施工用水、电按实际使用计量,费用由中选人承担,直接与总包单位结算。
9、桩基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9.1 中选人必须保证供应商所使用的工程原材料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检测标准,材料设备使用前需提供合格的材料出厂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及进场复试报告等资料。
9.2 中选人必须保证所有桩基施工质量合格,如有不满足设计及验收规范要求的桩基,由中选人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无偿返工处理。因此造成工期延误,将支付招选单位的损失费。
9.3 质保期自桩基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质保期限内,有质量问题,中选人必须免费处理。
9.4 中选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
五、比选报价
1、参选人报价采用综合单价形式,工程量具体按实结算。
(1)桩基工程全费用综合单价:为包工包料,报价中包括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材料、包机械、包人工、包运输、包质量、包工期、包验收、包管理费、包规费、包总包管理费及配合费(暂定1%,具体待总包单位确定后再定)、包税金、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检测费用、包服务维修、包市场风险等。
2、参选人根据比选文件、图纸进行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中选后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不得因现场工程量的调整及工期等任何因素的影响提高综合单价。综合单价除上述第1条约定外,还包括且不限于为完成整个工程所涉及到的一切有关运输费、检测费、保管费、机械费、成品保护费、施工水电费、垂直运输费、环境保护费、冬雨季施工费、赶工费、停水停电措施费、施工噪音环保措施费、施工工地环卫费、防洪防风措施费、特殊工程技术培训、上市政道路行使增加费、不可预见费、施工组织设计中须增加的所有技术措施费用以及其他为确保发包人要求的质量、工期、现场安全文明等一切费用。
3、合作方式:本项目由中选人与发包人招标确定后的总包单位签订合同,并由总包单位支付相应款项,即由发包方确定的总包单位进行支付,提供给招选人的发票由总包单位统一开具,中选人需根据分包合同开具发票给总包单位或提供给总包单位人工、材料、机械等成本发票,中选人不得因税务等其他原因提出增加合同金额,具体合同内容由中选单位与总包单位谈判。
4、报价有效期:120天。
5、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①经建设、监理及跟踪审计单位审定的每两个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作为工程进度款,并于次月底前支付;
②单体工程完成桩基检测合格通过,资料完整,经建设、监理、跟踪审计单位审定后支付至合同暂定总价的80%;
③所有桩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之内,参选人提供竣工结算资料,并整理提交各单位完整竣工资料一套,自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90天内,完成结算并开具全额发票,支付至审定价的95%;
④剩余结算总价5%的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预留,保修期(桩基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期满后无息返还。
中选单位在中选后10日内(合同签订前)向总包单位或招选人提供总价款5%的履约保证金。
6、特别条款:
①每次付款,参选人需出具等额有效并符合总包单位财务要求的税务发票原件,若不按此要求出具,所导致的付款延误由参选人负责。
②参选人根据图纸及清单综合考虑措施费报价,实际施工过程中不因现场工程量的调整及工期等任何因素的影响改变措施费总价。因参选人原因引起的各类费用索偿、工期索偿等任何额外要求将不会被考虑。措施费包括且不仅限于为完成整个工程所涉及到的一切有关安全文明、临时设施、检测检验费、大型机械进退场、施工水电费、模板、脚手架、垂直运输费、环境保护费、冬雨季施工费、施工排水降水费、赶工费、垃圾清理外运、成品保护等费用。还包括:施工场地清理及施工垃圾外运(含倾倒、堆放、处理等)、根据招选单位要求的交付前(包括工地开放)保洁工作、临时设施搬迁及场地平整、桩基空孔清理及回填、材料场内外二次搬运、拆除及其场地清理,合同工期内赶工引起的各种费用增加,配合各项验收,停水停电措施、施工噪音环保措施、施工工地环卫费、防洪防风措施、维持交通增加、上市政道路行使增加费,非招选单位所为八小时内的临时停水停电、不可预见费及风险包干费,施工组织设计中须增加的所有技术措施费用,为确保招选单位要求的质量、工期、现场安全文明等一切费用。
③参选人应按照招选单位的总体计划认真进行各种施工资料的收集、建档和文件编制等工作,在取得中选通知书之后及时办理完成政府部门(招标办、质监站、安监站等的)备案手续,相关费用含在合同总价中,招选单位将予以配合。同时参选人应按照招选单位的总计划认真编制详细作业计划并严格执行。
④参选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参选人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设计图纸规定的质量要求,所购材料必须质量合格,严禁以次充好。一旦查出,招选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未使用的材料停止使用,对施工中已使用的部分参选人无偿返工,并处该部分材料总价200%的违约金;对因此造成的停工、延误工期等一切损失均由参选人承担。
⑤结算方式:实际完成工程量±设计变更±现场签证
5.1单价执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没有的参照安徽省2000年定额,四类取费,总价下浮20%;定额人工费采用68元/工日,合同期内政策性文件不予调整,材料费按《六安市场信息价》。
5.2零星用工:120元人民币/工日(含税金等所有费用)。
5.3少量临时挖机必须采用计时的,大挖260元/小时,小挖120元/小时,大推220元/小时,小推100元/小时,不再另计取费、税金等费用。
5.4招选人有权对工程范围进行调整,中选人不得由此提出索赔要求。工程总价如超出投标报价,则超出部分给予5%的优惠。
六、报名时间和报名资料
1、报名时间:2015年 7月31日至2015年8月6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接受;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
②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并在封面注明授权人姓名、联系方式和邮箱。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④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等;
⑤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装袋密封加盖公章。招选人保留根据报名材料选择比选入围单位的权利。报名时,需现场提供原件查验。
七、联系方式
招选单位: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新站区胜利路1366号安徽盐业大厦16楼工程管理部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0551-65283136
传 真:0551-65283137
八、其他
本次比选公告将在“安徽盐业信息网(//www.ahsalt.com/)”发布招投标信息。比选文件如有修改及答疑等均在本媒介发布,参选人在截止日前请随时关注本媒介,不再另行通知,因此造成的影响由参选人自行负责。
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