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工程名称:六安徽盐?湖畔明珠住宅小区施工临时用电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六安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3.招 选 人: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
4.资金来源:自筹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位于长安北路以西--皋城东路以南--沿淠河总干渠景观大道以东(含机床厂生活区部分地块)。
2.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22573.1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94689.76平方米,其中安置住宅148968.2平方米,开发住宅29417.14平方米,保障性住宅7296.16,地下建筑面积约27883.39平方米;设计容积率为2.60。本次比选范围为长安电子厂及周边棚改项目临时用电工程比选。具体工程为以下(不限于):方案申报、设计,由公共线路T接,组立水泥杆,安装杆上真空开关,相关线路连接、设备安装调试、送电等所有内容。
三、参选人单位资格要求
1.参选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送变电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类和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参选人业绩及其他要求:近3年(2012年5月1日以来)具有单个项目造价30万元及以上工程类似项目业绩3个。
四、参选报价说明
1.参选人根据自身经营情况报价。
2.比选人只对参选人的总报价进行评审,中选人承包方式为包干价,包设计、包工、包料、包安全、包送电等。施工方案由施工方自定(其中变压器位置见附件:六安徽盐·湖畔住宅小区规划图),但须报甲方确认(如线路走向、材料规格型号、容量大小等)。该项临时电的报批报建工作由乙方负责免费代办并保证通过,工程完工后由施工方提供竣工图及竣工资料2份。
3.报价时须提供详细的图纸和预算书。
4.临时用电工程质保时间为2年,在两年内发生的非人为因素的质量损坏,均需最终承包人予以无偿修复。
5.本公告等同比选文件,不再另行发布比选文件,报名时查勘现场,参选人根据其自身情况自主报价。
6.若中选人在30天内非比选人原因不能完成报批送电等全部工作,比选人将不支付任何工程款。
7.本工程施工总负荷约1700KV·A,变压器位置详见附件,本工程控制价为不大于50万元,超过控制价的报价做废标处理。
五、参选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参选文件起止时间:2015年5月21日8:30 分(北京时间)起至2015年5月28日 17:00 分(北京时间)止,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六安市光明东路与新河西路交口徽盐湖公馆营销中心二楼成本部;
(二)参选文件为一份正本,副本1份,参选人应将参选文件内的所有内容放在一起按组成顺序进行装订,并进行密封,并在封条上加盖参选人公章;
(三)逾期未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评选办法
1.评选小组首先对参选人进行符合性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方可进入评选;
2. 成交原则:在满足采购需求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和服务水平的前提下,我公司将组织比选小组进行考察,然后由比选小组根据参选单位的报价、品牌、质量标准、企业业绩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中选单位。
3.本次比选由比选人综合评议,合理低价中标,但不保证最低投标价中选,且比选人无义务对投标人未中选原因做出解释;
4.比选人方将在确定中选单位后通知各参选单位。
七、其他
1.临时供电设计包含在本次报价范围内,设计文件的优劣也是比选条件之一;精心设计,合理报价是中选的前提条件;
2.中选人需承担施工过程中用水、用电等相关费用;
3.招选人在施工过程中有权对中选人的承包范围进行增减,合同金额根据容量按比例调整;
4.本住宅小区总包分二期实施(具体分期见附件:六安徽盐·湖畔住宅小区规划图),中选人可根据总包进度分期实施,分期报装,中选人不得由此提出任何索赔;
5.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每期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报批送电后,款项支付至本期合同价款的95%,余下5%工程款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时支付完毕(无息);第一次付款前必须开具全额建安发票。
6.本工程质保期为两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通电之日起算。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光明东路与新河西路交口徽盐湖公馆营销中心二楼成本部
联系人:周宽建 电 话: 0564-363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