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合肥市滨湖新区华山路与紫云路交口东北,南至紫云路,西至华山路,北至福州路,东至华山支路,规划总用地面积82.19亩;土地性质:商业+住宅;建筑高度:住宅30-33层<100米,其中住宅部分建筑面积约13万平米。
二、比选范围与要求
(一)比选范围:
徽盐世纪广场项目住宅部分共8栋高层,外墙饰面设计1-3层(局部3-5层)为干挂石材,4层以上为外墙真石漆。本次比选范围内容为1-3层(局部3-5层)干挂石材以上外墙饰面的二次深化设计、材料供应与施工。
(二)比选要求:
1.参选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深化设计方案与施工方案,提供主辅材的详细技术指标参数。
2.参选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工艺、工序及现场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安排。
3.参选人必须提供主辅材样品及色卡,中选人必须在项目现场制作不少于3×2平米的样板,招选人以最终确定的现场样板为准。
三、比选报价说明与暂估工程量
1.参选人按照(一)外墙真石漆供应及施工进行固定综合单价及总价报价,(二)外墙保温材料供应及施工进行固定综合单价及总价报价。参选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报上述一项或两项。固定综合单价包含内容:为包工包料,报价中包括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包原建筑图纸外墙饰面设计校审、深化设计、包材料、包人工、包质量、包工期、包验收、包管理费、包规费、包税金、包安全文明施工、包保险费、包服务维修、包市场风险等总承包管理方式进行的施工分包。该固定综合单价必须详细包含材料、人工、管理等内容,并需详细注明所使用的主辅材的品牌、型号、规格及技术参数等。
2.参选人根据比选文件、图纸进行综合单价报价,中选后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不得因现场工程量的调整及工期等任何因素的影响提高综合单价。综合单价除上述第1条约定外,还包括且不限于为完成整个工程所涉及到的一切有关运输费、检测费、保管费、机械费、成品保护费、施工水电费、垂直运输费、环境保护费、冬雨季施工费、赶工费、停水停电措施费、施工噪音环保措施费、施工工地环卫费、防洪防风措施费、特殊工程技术培训、上市政道路行使增加费、不可预见费、施工组织设计中须增加的所有技术措施费用以及其他为确保发包人要求的质量、工期、现场安全文明等一切费用。
3.本分项工程比选方式为:根据总包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我公司在参选人中选取3—5家作为入围候选人(含材料品牌及综合单价),推荐给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与最终中选人签订合同。参选人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及总包单位投标清单报价(工程量按实计算)的因素进行综合报价,责任自负。
4、暂估工程量
外墙真石漆:暂估工程量100000平方米,外墙保温材料暂估工程量
128000平方米。
四、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社会信誉,合同履约能力强;
2.参选人具有主项资质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需在合肥市备案;
3.参选人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参选人近一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4.参选人应有企业近三年来(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类似住宅项目施工业绩两个或以上(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返还;施工业绩可包括已完工或正在施工阶段的);拟驻现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同类工程施工的业绩和经验;与中国房地产十强企业合作的优先。
5.外墙真石漆材料国内品牌十强企业优先,获得过国家级的“中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优先,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外墙保温材料要求防火等级A2级及以上,在安徽省建设厅推广并在合肥市建委备案的新型建材及保温节能产品、系统目录上。
6.参选人需提供招选单位对其进行企业考察及在合肥施工项目1-2个在建工程业绩询价考察的条件,如不接受招选单位的考察,取消比选资格。
五、评选说明
1.本次比选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即先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成本合约部及滨湖项目部联合进行的资格审查后,由成本合约部通知参选人,并发给参选人图纸(电子档)等资料,参选人予以报价。参选人应自行承担比选期间编制标书和递交标书等全过程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比选结果如何,招选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招选单位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选人。
2.材料供应及施工工期要求:根据总包要求进度予以安排配合。初步计划在今年八月前完成施工。
3.参选人必须承诺:未经招选单位许可,不得将材料供应及施工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一经发现将立即终止合同,并赔偿由此造成招选单位的一切经济损失。
4.成交原则:我公司将对参选人的比选文件进行统一开标评选,选取前五名入围候选人并将组织比选小组进行考察。在满足采购需求与图纸设计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和服务水平的前提下,由比选小组根据参选人的报价、材料品牌、质量标准、技术先进性、企业业绩等各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确定3-5家入围候选人。
5.参选人一经做出报价,有效期内不可撤回。
6.参选人应根据比选文件中各项要求编制报价文件,一切降低比选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均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7.外墙饰面施工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7.1供应商所使用的外墙饰面及保温材料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检测标准,材料设备使用前需提供合格的材料出厂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以及招选人指定的第三方检测等资料。
7.2与外墙饰面相关的施工、验收,后期的保养、返修、返工等,均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由总包统一安排。
六、报名时间和报名资料
1.报名时间:2015年 3 月 27 日— 4 月 2 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皖施工许可手续(施工分包需提供)等;
③企业简介,类似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类);并提供1-2个在合肥的材料供应及施工项目业绩(包括已完工或施工阶段的);
④外墙真石漆及外墙保温材料厂家施工指导手册或施工方案;
⑤以上四项资料装订成册,加盖法人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报名时,需现场提供原件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上述文件复印件。参选文件正本和副本各一份(两者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包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参选文件正本和副本、承诺书、比选报价单以及密封袋封口处,需加盖公章(含骑缝印章)、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印章。
⑥参选人需提供施工需要的真石漆小样及保温材料主材样本,并使用不易抹除的颜色注明样本品牌并加盖单位公章,随比选文件一道送达。
⑦招选人保留根据报名材料选择比选入围单位的权利。
七、联系方式
招选单位:安徽盐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合肥市胜利路1366号盐业大厦16楼成本合约部
联 系 人:江工
电 话:0551-65283496
传 真:0551-65283137
E-mail:417056076@qq.com
安徽盐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