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对其徽盐·湖公馆项目样板房及看房通道公区精装修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比选。
一、比选条件
1、工程名称:徽盐?湖公馆样板房及看房通道公区精装修工程施工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六安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3、比选人: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
4、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工程地点:六安市光明东路与新河西路交汇处
2、建设规模及比选范围:本次比选范围为样板房及看房通道公区精装修工程,面积约为154平方米,其中公区约为71平方米(5#东侧一层门厅、电梯厅及三层电梯厅),样板房为83平方米(5#楼3层D2户型),工程内容不含活动家具、软装、电器设备、吊灯;
3、工期要求:40个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三、报名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2、新项目管理人证书特殊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 2014 年11月20日至 2014 年11月24日,每日上午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15:0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六安市光明东路与新河西路交汇处徽盐·湖公馆营销中心)成本合约部报名。
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委托代理人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通过有效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
6)企业近三年已完工程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近三年”指
7)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已完工程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近三年”指
凡有意参加报名的单位提供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携带原件查验。本项目将根据报名单位提交的报名资料、考察结果(如有)、综合实力和社会信誉等情况进行审查,依法择优选定合格的报名单位参与。只有通过审查方可参加报价,并领取详细的比选资料。对未入选单位,不做解释。
五、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光明东路与新河西路交汇处
传 真:0554-3630937
联 系 人:葛工
电 话:0564-3630972
手 机:13515609165
六、投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六安市光明东路与新河西路交汇处徽盐·湖公馆营销中心)成本合约部。
七、投标报价说明
1. 投标单位根据图纸自行报价。
2. 工程内容不含活动家具、软装、电器设备、吊灯。
3.以下材料为甲定乙购:
1)进户门、防火门、室内门;
2)橱柜、厨具设备;
3)卫浴;
4)木地板。
甲定乙购材料不列入报价,但须由中标人负责采购及配合安装,结算时可根据双方市场询价基础上上浮5%作为最终报价。
4、石材、瓷砖投标人自行报价,发包人有权调整,可在双方市场询价基础上上浮10%作为最终结算价格。
5、控制价:施工单位可自行选择材料品牌,所选材料必须为国内外优质品牌,质量合格,报价时必须注明材料品牌,控制价为样板房部分不高于1600元/平方,公区部分不高于1400元/平方。
6、中标单位需向总包单位交纳总价款3%的总包服务费,水电使用费按实际使用量价计取(装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此二项费用包含在投标费率中,投标人应综合考虑;
7、本次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无论是否能被比选人选中,其一切费用均由投标报价人自行承担。
8、本说明是正式比选文件和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比选文件和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9、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必须对目前市场因素、现场环境因素、政策性因素、社会因素等不确定因素对保证实现预定工期目标,做出工程总造价的优惠条件报价。本项目比选按现行相关政策执行,合同签订后若有政策性因素调整不予调整。
10、 此次报价有效期为:90天。
11、付款方式由报价人自报,作为比选评选的参考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付款方式更优的报价单位。
八、成交原则
我公司将组成评审小组,在满足工程采购需求与图纸设计要求,工程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由评审小组根据参选单位提供的的报价、施工期限、质量标准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合作单位。
九、图纸
图纸另附电子版
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