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需要,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选单位)拟对徽盐?湖畔明珠项目二期基础工程(含基坑支护和桩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比选活动,现将有关比选情况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本项目位于六安市金安区长安北路以西--皋城东路以南--沿淠河总干渠景观大道以东。
2、用地使用性质为:居住用地(包括按规范配套的综合楼、沿街商业等公共设施建筑)。
3、规划指标要求:用地面积约113亩;
4、容积率:≤2.6;
5、绿地率:≥40%;
6、本次比选为项目二期的基础工程中基坑支护和桩基施工二个分项(总造价约780万元,其中支护约200万元,桩基约580万元)。
二、比选内容
徽盐?湖畔明珠项目二期基础工程:包括基坑支护和桩基施工二个部分的施工。具体如下:
1、基坑支护工程:包含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和基坑支护施工等。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的详细设计图纸及施工方案,配合专家论证通过,图审通过,现场施工所有图纸内容以及相关工作范围。
2、桩基工程:包括桩基的供应和施工。桩基工程量约 5300 米。包括但不限于打桩、接桩、送桩、桩基进出场、场区内转机,截桩、土方清理,管桩内掏土,管桩内填芯混凝土,钢筋笼制安,桩基检测,场地移交前的排水以及总包配合等工作,实际桩长按现场确认的实际完成压桩工程量计算。
注:以上承包范围招选单位有权进行调整,参选人遵照执行,不得因此向招选单位提出索赔。参选人可以参与其中任一项,或二项均参加。但要提供参与内容相应的参选资料。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基坑支护单位要求
1、参选人需具备主项资质为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
2、 企业业绩:参选人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2个类似合同总金额在200万元以上项目的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及业绩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下同),工程质量合格。且无不良记录。
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参选人注册),且参选时无在建工程;近三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有一个类似合同总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工程业绩,工程质量合格,且无不良记录。
(二)桩基单位要求
1、参选人需具备主项资质为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企业业绩:参选人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2个类似合同总金额在600万元以上项目的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及业绩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下同),工程质量合格。且无不良记录。
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参选人注册),且参选时无在建工程;近三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有一个类似合同总金额在600万元以上的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及业绩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下同),工程质量合格,且无不良记录。
(三)共同要求
1、参选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商业信誉,合同履约能力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参选人近一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特殊及关键岗位操作工人必须持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操作证。
2、参选人需提供招选人对其进行企业考察及在六安(或合肥)1-2个类似业绩项目考察的条件,如不接受招选人的考察,取消比选资格。
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比选程序要求及说明
1、本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参与单位见到公告后向招选人索要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资料,参选人根据资料参与报价;并制作相应的技术标和商务标(正副本各一套)。参选人应自行承担比选期间编制标书和递交标书等全过程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比选结果如何,招选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招选单位无须对中选人的选定做任何解释。
2、施工工期要求:后期给予明确或根据总包要求进度予以安排配合。(也可根据图纸自行报出工期,具体施工日期以招选单位通知为准)
3、参选人必须承诺:未经招选单位许可,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一经发现将立即终止合同,并赔偿由此造成招选单位的一切经济损失。
4、成交原则:招选单位将组成比选小组,在满足工程采购需求与图纸设计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由比选小组根据参选人提供的的报价、施工期限、质量标准、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及售后服务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推荐中选人。必要时,比选小组对参选人(含施工业绩项目)进行考察,并结合考察情况选定推荐中选人。
5、参选人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一经做出报价,有效期内不可撤回。
6、参选人应根据比选文件中各项要求编制报价函,一切降低本比选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文件均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7、与参选人拟签订的合同主要条款
7.1 合同价款:报价人所列的分类项目包干综合单价,结算时价格不予调整。
7.2 付款方式:参选人可以提报比招选单位提供的付款条件更优惠的方式,作为本次是否中选条件之一。
7.3 结算方式:工程量的变更按照参选人提供的报价函进行调整,其他内容均不作调整。
8、施工水电计费:
中选人的施工用水、电按实际使用计量,费用由中选人承担,直接与总包单位结算。
9、桩基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9.1 中选人必须保证供应商所使用的工程原材料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检测标准,材料设备使用前需提供合格的材料出厂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及进场复试报告等资料。
9.2 中选人必须保证所有桩基施工质量合格,如有不满足设计要求的桩基,由中选人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无偿返工处理。因此造成工期延误,将支付招选单位的损失费。
9.3 质保期自桩基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质保期限内,有质量问题,中选人必须免费处理。
9.4 中选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
五、比选报价
1、参选人可对项目的二个分项工程中之一或全部进行报价,报价主要采用综合单价形式,工程量具体按实结算。
(1)基坑支护综合价格:报价中包括基坑支护中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材料、包人工、包机械、包基坑支护、包设计图纸方案、包专家论证、包图审、包质量、包工期、包管理费、包利润、包措施费、包规费、包总包管理费、包税金、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市场风险等。
固定单价: 元/m2;暂估工程量 m3;
固定总价:人民币(大写) 。
注意:该项参选人需根据招选单位提供的建筑图纸,做出经济、合理和安全的详细设计图纸和方案,并给出固定包干价,作为招选单位评审中选人的重要依据。
(2)桩基工程综合单价:为包工包料,报价中包括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材料、包机械、包人工、包运输、包质量、包工期、包验收、包管理费、包措施费、包规费、包总包管理费、包税金、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服务维修、包市场风险、包含桩尖和空头费用等。
编号 |
项 目 名 称 |
桩身部门 |
合价(元) | |
桩身总长(桩顶构思标高至桩尖)(m) |
融合出厂价(元) | |||
1 |
旋挖钻成孔灌注桩(桩径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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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旋挖钻成孔灌注桩(桩径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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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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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选人根据比选文件、图纸进行综合单价报价,中选后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不得因现场工程量的调整及工期等任何因素的影响提高综合单价。综合单价除上述第1条约定外,还包括且不限于为完成整个工程所涉及到的一切有关运输费、检测费、保管费、机械费、成品保护费、施工水电费、垂直运输费、环境保护费、冬雨季施工费、赶工费、停水停电措施费、施工噪音环保措施费、施工工地环卫费、防洪防风措施费、特殊工程技术培训、上市政道路行使增加费、不可预见费、施工组织设计中须增加的所有技术措施费用以及其他为确保发包人要求的质量、工期、现场安全文明等一切费用。
3、本比选项目是以中选单位与总包单位签订合同或招选单位、总包单位、中选单位三方协议形式签订合同,参选人应充分考虑招选人与总包方基础工程专业承包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计)的因素进行综合报价,责任自负。
4、报价有效期:120天。
5、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参考,待合同签订后,按节点支付):
(1)履约保证金提交,中选后7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将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汇至招选单位或总包单位的指定账户;
(2)基坑支护工程:
①经建设、监理及审计单位审定的每两个月实际完成的70%工作量作为工程进度款(发票提供给总包单位,下同),并于次月底前支付;
②配合招选单位完成深基坑支护专家论证通过,工程完工后,参选人报给监理和招选单位初检,经初检合格,支付至合同暂定总价的80%;
③工程验收合格后结算完毕,参选人在两个月内提交决算资料并经建设、审计及监理单位审定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付款前提供全额发票);
④剩余结算总价5%的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预留,保修金在基坑全部回填完工后三个月内一次付清。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已解决,招选单位在收到参选人有效付款申请后20日内付清(不计利息)。
(3)桩基工程:
①经建设、监理及审计单位审定的每两个月实际完成的70%工作量作为工程进度款,并于次月底前支付;
②配合招选单位完成桩基检测合格通过,工程完工后,参选人报给监理和招选单位初检,经初检合格,支付至合同暂定总价的80%;
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之内,参选人提供竣工结算资料,自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90天内,完成结算并开具全额发票,支付至审定价的95%;
④剩余结算总价5%的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预留,保修期(桩基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期满后无息返还。
(3)补充条款:
①每次付款,参选人需出具等额有效并符合招选单位财务要求的税务发票原件,若不按此要求出具,所导致的付款延误由参选人负责。
②参选人根据图纸及清单综合考虑措施费报价,实际施工过程中不因现场工程量的调整及工期等任何因素的影响改变措施费总价。因参选人原因引起的各类费用索偿、工期索偿等任何额外要求将不会被考虑。措施费包括且不仅限于为完成整个工程所涉及到的一切有关安全文明、临时设施、检测检验费、大型机械进退场、施工水电费、模板、脚手架、垂直运输费、环境保护费、冬雨季施工费、施工排水降水费、赶工费、垃圾清理外运、成品保护等费用。还包括:施工场地清理及施工垃圾外运(含倾倒、堆放、处理等)、根据招选单位要求的交付前(包括工地开放)保洁工作、临时设施搬迁及场地平整、桩基空孔清理及回填、材料场内外二次搬运、拆除及其场地清理,合同工期内赶工引起的各种费用增加,配合各项验收,停水停电措施、施工噪音环保措施、施工工地环卫费、防洪防风措施、维持交通增加、上市政道路行使增加费,非招选单位所为八小时内的临时停水停电、不可预见费及风险包干费,施工组织设计中须增加的所有技术措施费用,为确保招选单位要求的质量、工期、现场安全文明等一切费用。
③参选人应按照招选单位的总体计划认真进行各种施工资料的收集、建档和文件编制等工作,在取得中选通知书之后及时办理完成政府部门(招标办、质监站、安监站等的)备案手续,相关费用含在合同总价中,招选单位将予以配合。同时参选人应按照招选单位的总计划认真编制详细作业计划并严格执行。
(4)参选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本工程所用管桩均由参选人负责采购。参选人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设计图纸规定的质量要求,所购材料必须质量合格,严禁以次充好。一旦查出,招选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未使用的材料停止使用,对施工中已使用的部分参选人无偿返工,并处该部分材料总价200%的违约金;对因此造成的停工、延误工期等一切损失均由参选人承担。
六、参选时间和报名资料
1、截止时间:2015年 10 月15日 17 时 00 分,接收时间为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参选单位在提交的参选文件封面上,注明被授权人姓名、联系方式等;
3、地址及联系方式
招选单位: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新站区胜利路1366号安徽盐业大厦16楼工程管理部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0551-65283136
传 真:0551-65283137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