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盐虹都府项目支三路(民权路-虹乡路)道路工程比选工作已结束,现将中选结果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数中计量单位:辽宁省大成设计建筑工程限制品牌
中选金额:3110999.47元
特此公示,自2021年8月9日开始,公示期为2021年8月9日至8月11日。
注:提高提出异议用料应主要包括之下资源:
(一)品牌回应书(含质疑应当、需求决策等内容,另外给予关于举报线索、举证、说明装修材料,还要上盖方公司章、被授权管理人签名或盖公章);
(二)授权许可协助书(敲章企事业单位章子、法定标准是人签名或敲章);
(三)被代理权人体份证复本。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受理: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与项目招标过程、中标结果无关联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4)质疑其他单位投标文件详细内容,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5)异议事项存在凭空捏造事实,涉嫌恶意质疑的。
泗县徽盐地产开发比较有限工司
找话题人:纪工、罗业务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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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9日